有欺骗就是犯罪吗

首先,我们坚决不鼓励不诚实的行为,不论是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商业活动中。

本文仅从法律规范的层面上对欺骗和犯罪之间的关系作一些讨论。

很多人认为,如果上当了、受骗了,当然要报案,要求将“罪犯”绳之以法。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或者都不受理,老百姓难免就会到处鸣冤。

那么是不是一有欺诈,就一定是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应该受理、逮人呢?

答案是否定的。

第一个例子,假设乙外观特别年轻英俊,年过五十,看起声仍象28小伙,自已也谎称二十出头,甲姑娘一见衷情,过了没多久,要领结婚证了,才发现对方已经和自己的父亲差不多年龄。那么甲是不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治乙一个诈骗罪呢?

由于刑法规定的诈骗罪必须是骗取财物,因为在上述描述中没有看到乙有以色谋财的行为,所以乙是不构成诈骗罪的。

第二种情况,比如乙说自己需要钱买房,向甲借钱,后来乙买房以后,没有按照之前约定还款,甚至还逃避甲的追讨。类似这种情况很常见,公安机关常常接到类似的报案。那乙是不是构成诈骗罪?答案也是否定的,因为诈骗罪必须是实施诈骗行为骗取财物,而乙向甲借款的时候他并没有虚构事实、理由,确实是为了买房借钱,只是在购房之后,长期拖欠不还,不还的理由或许是谎称没有钱、甚至避而不见等等。但是,至少就以上所描述的情况来看,乙并不是通过诈骗取得非法财产,所以不构成诈骗罪。甲如果需要维权,应该采取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种情况,比如乙挂靠到某一个装潢公司,或者乙干脆就假冒某装潢公司,以某装潢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只是乙承接工程后认真做工、工程质量合格。后来发包人甲发现并不是某装潢公司实际完成的工程,那么甲是不是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乙犯了诈骗罪?

我认为乙不构成诈骗罪,因为虽然乙虚构自己是某装潢公司,向发包人甲隐瞒了实际施工人只是自己不是某装潢公司真相,是一种欺诈,但是,乙仍然按照他和甲方的约定,按照施工标准完成了装潢工程、且工程质量合格,因此他取得的工程价款和他所付出的劳动应当相当或者基本相当,所以乙取得工程款并不能算作非法取得,而且显然他承揽工程的目的也不是要非法的、无偿的占有他人的财产。所以,在这个例子中,甲和乙之间的纠纷,仍然仅仅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纠纷,公安机关不能作为刑事案件来办理。

仍然以上面最后两个案子为例,第一个,假设乙向甲借款,谎称自己是为了购买房产,实际上目的就是为了挥霍,而且并没有偿还的打算;第二个,假设乙冒用某装潢公司的名义,大肆承揽工程,实际上却只收工程款,不做工程,或者制造开始工程的假象骗取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后逃逸。乙的上述行为,就已经涉嫌诈骗罪,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侦查。至于最终是否能认定为诈骗罪,则依赖于是否能收集到足够确凿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乙的行为危害严重、数额达到最低标准,最终满足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