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个律师函对方就会害怕吗

场景一:

A:给我发个律师函,吓一吓不付我们钱的公司!

律师:难道对方怕你们法(定代表)人或者你们公司?

A:不怕我也不怕我们公司,所以才请你发律师函吓一吓他们?

律师:对不起,如果不怕你们法(定代表)人或你们公司,一般来说也不怕我。

——当事人觉得发个律师函对方就会害怕,律师不是三头六臂的哪吒,只是委托人的代理人(代言人)而已,对方害怕向委托人承担责任,也就担心律师发律师函追责;如果他不担心被追究责任,为什么要怕委托人的代言人发的函!

场景二:

A:给我发个律师函,要求对方公司重作不合格的定作产品!

律师:合同对产品规格、性能约定明确吗?是否有对方认可产品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证据,比如共同签署的检验不合格材料?

A:合同约定不明确,对方也还没有来确认。

律师:这不就相当于还没有招集军队、没有准备好武器、弹药,就向对方宣战?

——证据还没有收集、交易还需要对方配合,不能盲目向对方宣布你可能要发动一场司法大战的程序,你可能丧失收集证据的机会、失去弥补合同缺陷的机会。

场景三:

A:请发个律师函,内容是我们公司……,我们……,*年*月*日……

律师:没有具体的权利要求,一般发不了律师函啊。

——有时当事人似乎要求将交易相关的来往函件用律师函的形式发出,这并不合适。律师不是交易的一方,对委托人的专业领域一般不及当事人熟悉,律师可以对与交易相关的信函中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但是用律师函的形式发出并不合适。

  •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