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南”和司马南
小时候有文学梦,当时看到许多名篇的作者竟只是笔名,十分羡慕。
署为笔名“司马南”的微博,无疑是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作品的特征在于独创性,各类作品,来源于现实,经过作者的独立创作,最终以高于现实的表现形式呈现。
来源于屎尿,又还原为屎尿的作品,难以想象这种“艺术”能够给人带来身心的愉悦享受。
作品的独创性,体现在它源于作者的真情,体现了作者的实感;作者的独创,体现在它源于作者对实景的选裁,经过了作者价值观的取舍。
司马南的评论作品,有对成就的赞颂,也有对不公正的揭露,既不是只唱赞歌的工具,也不是只用来揭示恶的工具。
本人对真实生活中“司马南”无权作出任何评价,只是十分明确:笔名“司马南”的作品,是优秀的作品,是充满了正能量的作品。
对”司马南“为笔名的作品提出质疑、批评,具有独创性的质疑和批评也可以看成是著作权法上的作品,好的作品无疑有它的价值。但是不必对作品笔名“司马南”的司马南,因为作品的缘故,进行漫骂和指责。
笔名“司马南”的司马南,更不用每责必回、每骂必反,这样做,其实是将作品和和作者本人混同,借用公司法法理上一个概念,这是人格混同,让我们普通读者弄不清作品的边界,特别是在网络数字作品的时代,只会引发更多不快和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