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工会、党组织
公司是营利性组织,公司法规定股东享有资产收益等权利。
公司中的工会是职工(以工资为主要收入)的组织,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工人有自己的利益追求,中国共产党有党的历史使命,工会、党组织,与公司、股东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从公司法出发来谈一谈。
公司法在第十八条规定,公司职工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重大决策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
公司法在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司中,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除以上两条外,公司法中再无其它规定。
公司法在公司的组织结构中,没有将工会和党组织作为公司的组织结构的一部分,公司法在法律责任中,也仅将公司、公司高管包括清算组、股东作为责任主体予以规定。
可见,公司中的工会和党组织,并不是公司的管理者,不会改变股东,以及股东指派的高管在生产经营管理、利益分配中的主导地位。
公司必然也只能在各种内部矛盾中进步和发展。
其中就包括职工权益,与公司及股东逐利之间的对立,共同富裕和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矛盾。
有了工会的督促,有利于公司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有了党组织的活动,有利于股东和管理者眼光更宽广、决策更理性,更能注重社会大局。
公司在这种制衡中,不会必然丧失决策的统一和效率。
能认识并坦然接受,发挥这种制度设计的有利作用,需要智慧和辛苦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