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委会有没有权利调整停车费

以下是本人向市12345的书面诉求。

小区业委会于2022年10月14日,公示调整停车费决定,即从2023年起上涨停车费1/2,到2024年上涨到两倍,显然该决定不但触及广大业主重大利益,且对收益使用无任何公示,存在日后无法约束的严重漏洞。

本人未见该决定曾向业主征求意见,亦未见召开业主大会予以讨论决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1条第(七)项,业主共同决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

现在小区中绝大多数住户都有一辆以上的机动车,故机动车停车收费问题,属于业主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5条,小区业主委员会仅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关。故业委会应当无权作出停车收费决定。

根据以上事实和理由,本人认为,小区调整并大幅上涨停车费的决定,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11条、第15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9条,小区业委会违反法律法规作出决定的,区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

鉴于以上事实及理由,请求尽快予以查核。

——以上为真实诉求,是不是合理、合法呢?

  • 2022年10月15日